严重声明: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招生办法。
一、招生学校及招生计划
四川省内具有成人本科高等学历教育资格且2019年举办成人专科起点升本科教育的普通高校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以下简称成人高校)均可招收免试专升本考生。
成人高校在不超过本校上一年本科招生规模20%以内,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招生人数,招生计划由教育部单独下达。
学生学习方式为业余(函授)学习,在校学制时间一般为两年半。
二、招生对象
1.我省具有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含普通高职(专科)、成人高考、自考和网教)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退役军人。
2.我省具有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以下统称“下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