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声明:
创伤是指机械性致伤因子造成的机体组织连续性破坏和功能障碍。
一、病理变化
创伤的病理变化决定于致伤因子的强弱和致伤部位。
(一)局部反应
组织受伤后产生炎症反应,局部充血、渗出、肿胀、创口出血、血块形成、组织坏死。逐渐血管通透性增高,电解质、白细胞与血浆蛋白渗入组织间隙;以后有成纤维细胞、血管内皮细胞等增生对创伤可起修复作用。一般伤口炎症3~5天趋向消退。
(二)全身反应
1.神经内分泌变化
由于疼痛,精神紧张、失血、失液等,使下丘脑-垂体一肾上腺轴出现应激反应;肾上腺皮质激素、抗利尿激素、醛固酮、儿茶酚胺等释出增多,使肾泌尿减少,心率加快,调节血液重新分布。重度创伤时一些炎症介质和细胞因子,如内啡肽、一氧化氮、内皮素、前列腺素、氧自由基等,进入血液循环,直接影响机体内环境的稳定。如果机体失去代偿能力,则逐步发生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创伤性休克和器官功能障碍。
2.代谢变化
伤后机体静息能量消耗增加,由于伤后甲状腺素、胰高血糖素增多等,使糖原、蛋白质、脂肪分解都加速,以提供能量和组织修复的氨基酸。病人出现体重减轻、无力和免疫功能下降。
二、急救原则
严重创伤需作急救处理,其原则是先抢救生命,再逐步修复损伤组织、器官、恢复其生理功能。必须优先抢救的有:心搏骤停、窒息、大出血、开放性或张力性气胸;其次是休克、骨折、开放性损伤等。危重病人应在现场急救,基本措施如下:
(一)解除窒息
立即去除呼吸道梗阻,清除口咽部异物、血液和分泌物,托起下颌,置入通气管,必要时行环甲膜穿刺、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
(二)心、肺、脑复苏
(三)止血
1.指压法:用手指将出血动脉近心端压在骨骼上,常用在面部和肢体;
2.止血带法:止血带扎在肢体上口近心侧,使远心端动脉搏动消失为度,并表明上止血带的时间,一般不宜超过1h,如需连续阻断血流,应每隔1小时放松1-2分钟。
3.填塞法:用无菌辅料填入伤口内,加压包扎。
(四)胸部伤处理
1.开放性气胸:用无菌辅料或清洁织物在伤员呼气末闭塞伤口;
2.张力性气胸:在锁骨中线第2、3肋间穿刺排气,接水封瓶,只排不进;
3.心包压塞:可穿刺抽血。
(五)抗休克
有条件者立即快速输液、输血以恢复血容量,并给予吸氧等。
(六)骨折外固定
就地取材固定伤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