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声明:
各种疾病和损伤累及呼吸系统而造成急性低氧血症,可统称为急性呼吸衰竭。
一、发病原因
(一)损伤
1.肺内损伤:如肺挫伤、呼吸道烧伤、侵蚀性烟气吸入、胃内容物误吸、溺水、肺冲击伤等;用呼吸机纯氧或高浓度氧吸入也可引起ARDS。
2.肺外损伤:烧伤或创伤,尤其是并发休克或(和)感染者可发生ARDS;骨折后并发脂肪栓塞症时可出现此综合征。
3.手术:如体外循环术后、大血管手术后或其他大手术后可发生ARDS。
(二)感染:肺部感染、肺外感染并发严重毒血症者。
(三)肺外器官系统其他病变:如出血性坏死性胰腺炎、急性肾衰、急性肝衰等。
(四)休克和播散性血管内凝血
(五)其他,如颅内压增高症、癫痫、巴比妥类中毒等
二、临床表现
初期:病人呼吸加快,有呼吸窘迫感,但未必出现明显的呼吸困难和紫绀。肺部听诊无啰音;X线胸片一般无明显异常(除原有病变或损伤外)。此时的呼吸窘迫感,用一般的吸氧法不能得到缓解,是值得注意的现象。
进展期:病人有明显的呼吸困难和紫绀;呼吸道分泌物增多,肺部有啰音;X线胸片有广泛性点、片状阴影。意识发生障碍,如烦躁、谵妄或昏迷。体温可增高:;白细胞计数增多。此时必需气管插管以机械通气支持,才能缓解缺氧症状;同时需要其他治疗。
末期:病人陷于深昏迷,心律失常,心跳变慢乃至停止。此时行心肺脑复苏术鲜有效果。
三、诊断
可以根据以下临床特点作出诊断:
1.进行性呼吸困难和窘迫,一般吸氧不能缓解,呼吸频率>30次/min;
2.中、晚期双肺可出现湿啰音和胸片的点片状阴影;
3.血气分析显示:PaO₂<8.0kPa(60mmHg),PaCO₂<4.8kPa(36mmHg)(早期)或>6.6kPa(50 mmHg)
四、治疗
(一)呼吸治疗:纠正低氧血症和改善肺泡换气功能是抢救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的关键措施。
(二)防止感染:严重感染是常见病因,并且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也可继发感染,因而合理应用抗生素防治感染是重要的治疗措施。
(三)保持机体内环境的稳定和维护其他系统或器官的功能
1.保持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应根据血压、中心静脉压、尿量和其他检测指标调整静脉输液的成分和量,为防止因输液量过多而加重肺水肿和增加心脏的负荷,在保证血容量充足的前提下,入量宜少于出量,并适量应用利尿剂。
2.维护循环:由于肺循环阻力增加、正压呼吸所致的静脉回流受阻和低氧血症对心肌的影响,可以导致循环的不稳定,因此应酌情应用多巴胺、硝普钠、西地兰等药物以保持循环的稳定。
3.改善肺的微循环:在发病后的第一、二期可应用皮质激素、肝素和低分子右旋糖酐等药物以期达到抗炎、改善微循环和防止微血栓的形成。
4.代谢支持:由于病人处于应激状态,故应给予病人适当的代谢支持,对于无法正常进食者应给予静脉营养。